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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熱帶氣旋及持續大雨] 事宜
檔案編號:3108/2004/011 各位家長: 現將教統局例行訓示,關於遇有熱帶氣旋襲港或發生持續大雨時應採取的行動和要注意的各點,概述如下,請你留意。 [一]
遇有可能影響本港的熱帶氣旋時,以下安排將會適用,而教統局亦會就此發出 適當的公報:
[二]
遇有影響本港的持續大雨,有關當局會發出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並透過電台及電視台作出廣播。在這情況下,以下安排將會適用,而教育署亦會發 出適當的公報:
如在上課時間內發出紅色或黑色警告信號,學生應留在校內,直至情況適宜他們回家,才可回家。 [三]
如在上課時間外得悉本港可能受到熱帶氣旋或持續暴雨影響,教統局長會按情況需要,透過各電台、電視台及九龍鐵路公司的廣播系統發出公報,通知各家長應否著子女上學。教統局將盡可能在早上六時十五分前向上午校和全日制學校發出首次公報,並於上午十一時前向下午校及全日制學校的下午班發出首次公報,而且會定時作出多次重播。 [四]
如教統局署長在部份學生已離家上學後才公布停課(即早上六時十五分後),未出門上學的學生應留在家中,至於已抵達學校的學生,則須留在校內由當值教師 暫為照顧。在安全情況下,家長必須盡速來校接領留校學生返家。 [五]
如在上課時間,內教統局署長公報學校須立即停課,將會在各電台、電視台及九廣鐵路公司的廣播系統發出公報。請各位家長注意廣播,盡快來學校接領學生回 家。當教統局署長公報學校須立即停課時,本校即會依平日辦法放學。 [六]
如因改掛較低風球或改發較微的暴雨警告信號至學校可以恢復上課的程度,教統局署長會發出適當的公報。無論如何,如你認為天氣、道路、斜坡或交通仍未完 全恢復正常,請你自行決定是否著令子女回校上課。 [七]
在特殊情況下,教統局署長可宣佈某個或多個地區的學校停課。在該等地區居住的學生即使就讀另一區的學校,亦無須回校上課。因此家長及學生應確知學校所 在地區以及住處所屬地區的名稱,以作適當處理。 [八]
為了照顧 貴子女的安全起見,如果遇到惡劣天氣,例如雷暴、暴雨、強風等或天文台懸掛三號風球時,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遣送你的子女回校上課。 [九]
如在本校評估期間遇到停課,則依照評估時間表順延舉行。 [十]
如在學校考試期間,學生因天氣、道路、斜坡或交通情況惡劣以致無法返校或遲到,校方會另作適當的安排。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學生不會受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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